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 | 干部人事档案政策分享 |
发布日期:2025-03-17 来源:武汉云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行政部 浏览次数:1842 字体: 小 中 大 |
判断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依据材料有哪些? 参加工作的具体方式不同,判断的依据材料也不同。 常见参加工作方式和材料如下: 1.公务员录用的:公务员录用审批(备案)表(9 类) 2.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证(派遣证)(10 类)、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9 类) 3.企业聘用的:劳动合同书(9 类) 4.招工的:招工审批表(9 类)、职工登记表(1 类) 5.参军入伍的:应征入伍登记表(9 类) 6.知青插队的:知青上山下乡登记表(9 类)、插队知青调查证明材料(5 类) 7.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5 类) 如何认定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 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一般从参军入伍时间算起。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确定干部入伍时间的规定》(政联字〔1985〕3 号)规定: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 对参加工作时是工人的,如何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令第 103 号,1992 年 7 月 23 日起施行)施行前招用为劳动者的,以其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施行前招用为劳动者的,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招用为劳动者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对参加工作时是下乡知识青年的,如何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 号)规定:原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其认定依据为下乡知识青年的有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若找不到原始材料的,要根据档案现有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综合研判,实事求是,作出组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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