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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渠道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08-28     来源:武汉云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企宣部      浏览次数:3792     字体:      

人事档案材料生产于不同的部门,渠道繁多,涉及面广。档案工作人员只有摸清人事档案材料形成的源流与规律,知道从什么地方去获取,才能在收集工作中争取主动。一般说来,人事档案材料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去收集。

(1) 通过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收集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通过考试、录(聘)用、调配、任免、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晋级、授衔、退职、离退休、考察、考核活动中形成的履历表(书)、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自传材料;考察、考核材料;审批表、合同书、政审材料、经聘、解聘、辞退材料;鉴定材料。

办理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登记表、审批表、解决待遇问题的批复材料;

政审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本人检查、交代或说明情况的材料;更改姓名、籍贯、出生时间、民族、国籍、人党入团与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2) 通过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民主党派等代表会议的筹备部门或临时工作机构,收集代表登记表、委员登记表等材料。

(3) 通过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以上)的有关院校、党校、军校、培训部门收集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培训结业登记表、培训证明等。

(4) 通过科技、业务部门收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评审表、审批表、申报表等材料。

(5) 通过党团组织收集入党入团材料。

(6) 通过有关部门收集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立功受勋、评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嘉奖通报表扬材料。

(7) 通过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和行政管理部门收集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国法案件中的处罚材料。

(8) 通过审计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收集干部个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等材料。

(9) 通过统战部门收集干部参加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10) 通过本人或报纸杂志及有关部门收集对干部考察了解有价值的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科学技术水平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论文目录等。

(11) 通过卫生部门收集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2) 通过老干部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收集干部逝世后的悼词、生平、讣告、报纸报道消息、死亡通知单、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和有保存价值的遗书等材料。

(13) 通过原工作单位收集过去形成的档案材料。

人事档案部门要对所管人事档案材料做到心中有数,应确定每季度或半年、一年检查核对一次。在检查核对过程中,对于同名同姓或张冠李戴的错装错收材料应及时加以纠正;因人员工作调动或管理权限变动,应予以转出的材料,及时转至有关部门;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不属于人事档案范围的材料,退回原单位处理;发现缺少的材料,及时登记在补充资料登记表上,以便继续收集和补充。(武汉档案整理、武汉档案公司、武汉档案整理公司、咸宁档案整理、咸宁档案公司、武汉档案数字化、咸宁档案数字化、湖北武汉档案整理、湖北武汉档案数字化、湖北武汉档案修复、咸宁档案修复、武汉档案、咸宁档案、湖北档案公司、湖北档案整理、武汉档案用品、咸宁档案用品、云典档案整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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