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丨《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采用扫描设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过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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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人员建库、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 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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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缩微数字一体化工作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利用纸质档案缩微数字一体化技术制作缩微影像和数字图像。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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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规范》。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等档案部门)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承担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应遵循本《规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档案部门自行开展档案数字化时,可参照本《规范》实施安全管理。
最新!国家档案局发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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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适用于指引发包方科学开展档案服务外包工作,选择合格的承包方;指导承包方有效开展档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第三方机构正确评价档案服务外包承包方提供参考依据。
本部分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本部分适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档案缩微服务外包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工作。
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DA/T 77—2019)
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副本光学字符识别(OCR)的工作组织、方案制定、实施过程、成果管理与应用、性能和指标、业务评价要求。适用于形成的、印刷字迹清晰、文本规范的纸质档案数字副本的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
《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6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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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对以模拟信号形成的录音档案和录像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涉及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档案出库、数字化前处理、数据库建立、信息采集、音视频处理、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档案归还入库等全过程,结合目前信息技术发展的水平,提出了普遍适用于档案行业的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数字化光盘盘盒纸和光盘盘面的标识。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数字化光盘的制作。
《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上海市十一届市委十次全会明确,要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实现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并将其定位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发展战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数字化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本市档案事业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方案。
为了加强数字档案的有效利用,促进数字档案共享,提升数字档案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辽宁省各级国有(含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前开展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工作,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工作,适用本细则。
档案宣传片 | 浙江省档案馆数字档案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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